【文字解读】恩施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一、修订背景

2021年《恩施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运行以来,有力有效规范了全州医疗质控中心的管理,促进了全州医疗服务质量提升。2023年2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进一步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有关责任、权利和义务。近期,州卫健委组织对《恩施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恩施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二、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恩施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共六章三十七条,针对全州质控中心管理运行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从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工作职能、运行监管等方面细化了管理规定和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质控中心规划设置。形成以州级质控中心和县市质控组织共同组成的质控网络。

二是建立质控中心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质控中心退出机制,对质控中心进行动态调整,充分调动和激发质控中心的内生动力,明确专家组的设立和产生方式。

三是强化质控中心工作保障。要求州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质控中心开展工作予以政策保障,挂靠单位对质控中心开展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四是规范质控中心运行管理。对质控中心的职责任务、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数据安全、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强调目标导向,在保障质控中心有序合规运行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

三、工作要求

州卫健委负责统筹做好全州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质控组织专业布局合理、择优设置;负责对州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进行规划、设置、管理和考核。各县市卫健局根据本辖区质控工作需要和州级质控中心的设置情况,做好本级质控组织的规划、设置、管理和考核工作。

州县卫生健康局为本级质控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充分的政策保障,推进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挂靠单位为质控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人员和经费等保障条件,确保质控工作有序开展。

州级质控中心和县市质控组织在本级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要求充分掌握本专业本辖区医疗质量现状,不断完善质控标准,制定质量改进规划和方案,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引领作用,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提升全州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