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90281407/2023-07391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23〕3号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2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恩施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国家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13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心血管、呼吸、儿科、骨科、肿瘤、传染病、肾病等专业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精神卫生中心。推进不同层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协同发展,建成全周期、全人群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的公立医院网络。各项发展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动将党的建设纳入医院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2023年初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全覆盖。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其他公立医院根据规模大小宜分则分。每名党委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名本院高知识群体入党积极分子。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统筹优化公立医院资源布局。

3.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建设恩施州中医医院、恩施州精神卫生中心,实施院前急救能力提升项目。恩施市中心医院、利川市人民医院启动三甲医院创建工作,其他县市至少有1家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每个县市设置独立中医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4.推进医联体、医共体提标扩能。持续深化州中心医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1+5”“1+3”医联体建设,围绕省卫健委和恩施州共建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科及县级医院拟建的省级重点或薄弱专科,采取双向交流加强协作,每年每科室互派专家、学员分别不少于1名。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行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六统一”管理。建立州级医院对口帮扶医共体长效机制。支持公立医院组建专科联盟,推进远程医疗协作。(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构建合理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外转率高的病种所属专业和紧缺医护专业专科转岗培训,提升薄弱专科诊疗能力。到2023年初,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包括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下同)设置老年医学科,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公立医院设置独立公共卫生科。探索建设公立医院退休医师到基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体系。

6.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推进以州中心医院为主体,建设心血管、呼吸、儿科、骨科、肿瘤、传染病等专业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以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为主体,建设省级肾病区域医疗中心;以州精神卫生中心为主体,建设省级区域精神卫生中心。着力打造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诊疗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传染病医院、创伤医院等优质“院中院”和肿瘤、眼科、老年康养等医院专科中心。(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州医保局、湖北民族大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恩施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7.夯实县域医疗发展基础。加快建设县域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8.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快疾控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基层防控体系、院前急救体系和重大疫情信息化平台“四体系一平台”建设。2023年,各县市传染病大楼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大力推进县级中医医院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实施院前急救能力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临床特色专科建设。

9.加强公立医院特色专科、薄弱专科建设。县级综合医院每年至少建成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全州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分别达到25个、55个。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10.实施一流优势专科建设工程。依托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心血管、呼吸、儿科、骨科、肿瘤、传染病、肾病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11.加强质控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州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推进州、县质控中心建设,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科技赋能。

12.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建立医、教、研协作机制,针对重大疾病和应用技术进行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三级综合医院逐年提高病例组合指数(CMI)和四级手术占比,争取2025年分别达到1.2和25%。(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3.推进科研成果临床转化。修订中药材地方标准,推动中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一批中药新药。持续推进“323+”攻坚行动,打造“防、筛、管、治、研”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建设智慧医院。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二级公立医院至少达到3级。实现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政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创新公立医院服务模式。

15.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自2023年开始,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开展日间手术。建立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将中医医院和中医药人员纳入应急体系建设。推进总药师制度,州中心医院试点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实行临床药师院际会诊制度,2025年前覆盖所有综合性医院。(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16.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慢病长处方等服务,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预约诊疗人次数占门诊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逐年提高,2025年达到70%。优化公益慈善和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合理保留人工服务窗口。支持公立医院开展10%以内的特需服务。巩固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友善型医疗机构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17.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强化中医药守正创新。

18.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数逐年提升,到2025年底不低于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师配备实现全覆盖。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实现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19.构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模式。实施中医医院“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加强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及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县域龙头专科建设。制定推广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建立中医综合诊疗、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全链条服务等模式。(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0.创新中西医结合“复合式”服务。“十四五”期间,争取建设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鼓励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医共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专科评审和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提升运营管理质效。

21.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州中心医院、利川市人民医院深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三级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推动公立医院聘请法律顾问。强化对公立医院重点管理环节的监测评估,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医院感染问题的,在医院重点专科评审、绩效评价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2.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每年度控制在当年度全省中位值以下。(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3.加强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全面开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2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和用人自主权。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1.5,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达到1:2。严格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鼓励实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选取州中心医院和1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试点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选取1个县市采取以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为基数计算医院薪酬总量,探索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力争到2025年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提高到45%。(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委编办、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及时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确保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当年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到2025年至少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州发改委、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6.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巩固DIP支付方式改革成果。对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资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坚持集采药械基本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制度。集采药械结余留用医保资金60%—70%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30%—40%用于医疗机构发展。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配套政策。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政策,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接受治疗。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7.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深化医教协同,在恩高校招生指标优先向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倾斜。加强麻醉、感染、重症、儿科以及老年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探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州中心医院、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继续深化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制度,积极探索和支持其他三级公立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适当提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卫健委、湖北民族大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恩施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着力提升公立医院服务品质。

28.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推进清廉医院和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9.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到2023年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安检比例达到100%,人防、物防、技防设备设施配置达标率达到100%,警务室设置率达到100%,州中心医院、利川市人民医院、咸丰县人民医院完成智慧平安医院试点建设。到2024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完成智慧平安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30.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整治术中加项、小病大治等违规行为。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县市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方案并报州医改办备案。

(二)落实政策支持。州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在人才、资金、土地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各县市要按规定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力度。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市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州医改办要加强调度和监测,对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各县市的评价结果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对积极推进改革的县市及公立医院予以倾斜,对政策执行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和重点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