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下半年恩施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医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号)及省卫健委《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州、县卫健委(局)组织对2023年下半年全州医疗机构申报,经审核,符合要求24例,费用共计1116759.9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12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州卫健委医政科。
联 系 人: 刘天慧
联系电话:0718-822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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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下半年恩施州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个案表
恩施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