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施市中医医院等6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期间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恩施州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经辖区内6家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申报,州卫健委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恩施市、巴东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中医医院及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评审结果经州卫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实名向恩施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与产业发展科反映。
联系人:杨琴;联系方式:0718-8236253
电子邮箱:329052013@qq.com
邮寄地址:恩施州恩施市舞阳大道227号恩施州卫生健康委员会510室
附件:恩施市中医医院等6家医院评审结果
恩施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恩施市中医医院等6家医院评审结果
| 评审单位 | 评审形式 | 等级 | 评审结果 |
| 恩施市中医医院 | 复评 |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 通过 |
| 巴东县中医医院 | 复评 |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 通过 |
| 咸丰县中医医院 | 复评 |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 通过 |
| 来凤县中医医院 | 初评 | 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 通过 |
| 鹤峰县中医医院 | 初评 | 二级乙等中医医院 | 通过 |
| 宣恩县中西医结合医院 | 初评 | 二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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